中國商務新聞網訊:因兒子常年在外務工,未參加新農合,汝陽縣85歲參保老人被“連坐”,患病到醫院就醫時被告知不能報銷醫藥費。老人一氣之下,憤而離開了醫院,家人苦勸,但老人堅決不治療。
接了解,老人名叫馬鎖,家住汝陽縣劉店鄉峴山村,今年85歲,享有低保,每年都參加新農合,費用由汝陽縣民政局代繳,從低保補助中扣除。
今年3月28日,老人因患病到汝陽縣人民醫院就診,在該醫院新農合服務窗口辦理登記時,被告知不能報銷住院治療費用。
“明明參加了新農合,這在網上都能查到相關信息,為何不能報銷醫療費用?”老人不明所以。
對此,醫院解釋稱,老人確實參加了新農合,但是老人戶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員沒有參加新農合,按規定,如果一戶居民中有一人沒有參加新農合,則其他家庭成員盡管參加了新農合,也無法報銷住院治療費用。
“我父親和我弟弟一個戶口本,我弟弟一家常年在外務工,在務工地辦理有醫保,本以為不用在參加新農合,但沒想父親住院治療費用會因此不能報銷。”老人的兒子馬先生說,他們向醫院解釋了很長時間,但醫院始終堅持不予報銷。老人憤而離開醫院,堅決不治療。

無助的馬老先生
事情發生后,馬先生向汝陽縣衛生局和縣新農合辦反映了此事,得到的回復是,按規定,按汝陽縣規定,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必須是以戶為單位,整戶參加,如有一人沒參加,其他人也就不能報銷。
4月12日下午,本網記者與汝陽縣新農合辦一名常姓工作人員取得電話聯系, “3月31日,我們接到馬先生的反映后,對此事進行了解釋說明。”該工作人員說,但就目前的情況來說,老人今年是不能享受新農合的,除非老人與其兒子的戶口分開,老人單獨一個戶口,就能符合規定,才能報銷醫療費。否則只能等到明年,再次收繳參合基金時,老人戶口本上所有家庭成員全部參合后,老人才能報銷住院治療費用。
據其介紹稱,按照洛陽市的文件規定,洛陽市地區堅持“以家庭為單位,整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”的原則,即農民參加新農合必須是整戶參合,才能報銷醫療費。如不是整戶參合,就不能報銷醫療費用。
據了解,新農合采取由政府組織、引導、支持,農民自愿參加的模式,原則上是誰參加、誰就能享受該項惠民政策。然而洛陽市汝陽縣在執行該項政策時,卻實行“連坐”制度,是否與國家政策相違背?交了錢,卻不能報銷醫療費,錢白交了,醫藥費一分沒少花,農民看病難的問題何時才能得到真正緩解?
另據本網記者通過網絡檢索發現,類似馬老先生的遭遇,國內其他媒體也時有報道,然而對于此類問題,一直得不到解決,希望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實際情況出發,溝通協商,共同推動解決這個問題。